【最新資訊】垃圾收費問與答

垃圾收費將於4月1日實施,市民具體要做甚麼?收費詳情又是怎樣?政府會否提供津貼呢?即按圖了解更多垃圾收費詳情

Q:預估普通家庭每月大約花費多少錢買指定垃圾袋?

A:一個小家庭一個月最多花費30元左右,每月可能用15至20個單價1.7元港幣的15公升膠袋。環保署表示,這個數字和價錢,對市民來說不是一個很貴的價錢,大部分人都可以承擔得起。

Q:垃圾收費是否為增加政府收入?

A:不是。政府所做不是為了收入,而是希望做到資源循環,無論是內地、國外,或其他亞洲地區,很多地方都已開始施行垃圾收費。需要給予香港市民一些經濟誘因,讓大家感到原來在回收的過程中可以省錢,扔少一點就節省多一點,所以推出垃圾收費計劃。

Q:指定膠袋質量如何?會否好易篤穿?

A:如果故意撕扯或刺的話,膠袋一定會爛,正常使用則沒有問題。對於魚骨等尖銳物品可先包好,再放進膠袋。

Q:什麼是「一袋兩用」?

A:市民如果去獲授權零售指定袋的超級市場、便利店等買東西時,可以選擇不買普通購物膠袋裝物品,而是買指定膠袋,達致「一袋兩用」,既環保又高效利用。署方表示,於收銀處銷售散裝單個指定袋之大小型號,視乎各零售店提供的散裝袋類型。

Q:哪裏可以買到指定膠袋?

A:市民可在1月下旬至2月開始,在全港約3000個指定垃圾膠袋零售點,包括超級市場、便利店、網上平台等購買。全港很多間藥房也將在審批處理後公布。據悉OK便利店、實惠及foodpanda最快在1月26日(下周五)起開售。另現有包括麥當勞在內的約6300個商戶向環保署登記申請,可以直接向環保署購買膠袋,其中有約1500個申請屬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幫住戶購買膠袋,經管理費渠道收取費用後,可提供業主使用。

指定袋售價及尺寸。(網頁截圖)

Q:是否可以「免費派袋」?什麼情況例外?

A:法例禁止任何人在牟利業務中免費供應指定袋,否則會違背立法原意,削弱減廢效果。環保署表示,如有物業管理公司免費、長時間將膠袋送給居民,這是絕對禁止的。

署方表示,某些非牟利情況下可「免費派袋」:如區議員、關愛隊等以非牟利形式,可短期內用法定價錢購買指定膠袋後,通過派膠袋來宣傳教育,讓市民具體了解垃圾收費;或由署長授權後,給「三無大廈」和鄉郊派發指定袋;而在「黑雨」等突發特殊情況時,環保署署長可緊急授權環保署免費供應指定袋或指定標籤給受嚴重影響的住戶或商戶,避免因天災等意外而加重垃圾費用。

Q:使用過的指定膠袋拿去「二次利用」是否違法?

A:破壞別人已經裝了垃圾的膠袋、或貼在大型垃圾上的指定標籤,無論自用或賣給他人,均屬違法。政府針對二次使用情況,已在設計防偽標籤時,確保標籤貼上再撕下後,標籤會爛掉不完整,並在原垃圾上留下粘貼痕跡。

Q:若使用仿製「山寨」膠袋,政府可以辨別嗎?

A:指定膠袋生產商和指定零售點均須獲得授權才可生產、銷售指定膠袋。正品膠袋有條碼、二維碼、批號、防干擾設計等防偽特徵。環保署查獲仿製膠袋後,會將相關資料交由海關和警方跟進。

Q:需在哪裏使用指定垃圾袋或標籤?

A:處所內公用垃圾收集點、食環署垃圾收集站、食環署垃圾桶站、食環署或其承辦商垃圾車、私營廢物收集商壓縮型垃圾車。

公用垃圾收集點。(網頁截圖)

Q:誰來監管垃圾收費實施情況?

A:除環保署外,物業管理公司是政府很好的合作夥伴,有第一責任將違法住戶找出來,加強解說和宣傳引導。環保署與物管業界合作推出詳盡的良好作業指引,並已進行約52次培訓,有超過6000名中高層人員參與。如物業管理公司在個別情況需要支援,可以通知環保署到場。

Q:環保署是否將監管責任「轉嫁」予物管?

A:署方不是推卸或轉嫁責任。垃圾收費是希望全港市民齊心合力達致減廢回收,如果只有物業管理公司做,或者清潔承辦商做,或者只是政府做,都不會成功,沒有誰責任多一點,誰責任少一點。並且物管無法進行「告人」工作,相關執法行動會由環保署負責。

Q:政府監管執法人手是否足夠?會否考慮增加?

A:政府目前集中精力開展宣傳教育工作,亦會因應需要調撥人手採取執法行動。我們不應該想着要靠大量人手做執法行動來推動垃圾收費,這非政府初衷。香港有700多萬人,住戶有200多萬人,如果要通過人手去處理每一個樓層、每一個單位、每一個個案,人手數量是天文數字。

Q:什麼情況下政府會採取執法行動?

A:不用指定袋或貼上指定標籤便是違反垃圾收費法例。若有些市民冥頑不靈,甚至故意謀策、吹噓這樣做可以省錢的話,有關個案會通過執法嚴厲打擊。

Q:違例罰款多少錢?

A:「適應期」期間主要以勸喻和警告代替執法,適應期後將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包括定額罰款通知書每張1500元。如以傳票檢控,首次定罪最高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定罪最高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Q:物業管理處「執手尾」可不可以?

A:「執手尾」非「雙重收費」,更非「包底」,物管「執手尾」不代表市民不違法。大廈需要處理廢物保持清潔,如果有市民扔了非指定袋垃圾,大廈無可避免需要「執手尾」,至於具體怎樣做,要物業管理處和業主立案法團商討決定。

我們覺得最好的「執手尾」方法是,物管如見到有個別市民扔白色、黑色等非指定膠袋,用綠色指定膠袋套上後扔到垃圾車。

Q:會否出現大量市民不配合情況?

A:垃圾收費要靠做好公民教育。如果有一個市民不用指定膠袋扔東西,就會受到群眾壓力。但我們覺得香港大部分市民都守法,只是需要通過宣傳和教育慢慢適應。

Q:垃圾收費實施在即,政府宣傳工作是否不足?

A:宣傳工作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主要宣傳垃圾收費的實施日期、推廣「揼少啲·慳多啲」的生活態度及不同業界的良好作業方式,這個是非常成功的,目前香港應該沒有一個市民不知道,如果說不知道,就是選擇性不知道;第二階段是集中宣傳垃圾收費的不同模式、市民及各界須如何作準備等;第三階段將於實施收費前兩個月開始,宣傳指定袋及指定標籤的銷售網絡,及鼓勵市民遵守法規。目前署方已在和立法會議員、區議員及關愛隊展開宣傳合作。

Q:有什麼辦法可以慳膠袋使用量?

A:垃圾回收。垃圾收費和減廢回收是相輔相成的,「綠在區區」現時有約170個公共收集點,三年回收量升了7倍,近兩年以近20%多的速度增長;「綠綠賞」積分計劃今年初有約20萬用戶,至今已增至約40萬,差不多翻一倍,可見受歡迎程度。

Q:「綠在區區」回收點數量夠嗎?能否覆蓋全港?

A:「綠在區區」在全港18區設有11間大型的回收環保站、33個回收便利點及逾120個定點街站的回收流動站,服務已覆蓋全港約80%單棟樓宇。首個位於港鐵站的回收便利點「綠在青衣」將於今年首季投入服務。公共屋邨網絡方面,首兩個設於公屋的回收便利點「綠在葵芳」及「綠在大窩口」於今年6月底投入服務,預計今年逐步擴展至50個公共屋邨。

環保署已在公共屋邨裝設智能回收桶收集廚餘,更加入誘因讓街坊通過回收儲積分、換禮品,目標今年內所有公共屋苑內都有廚餘回收桶;對於私人屋苑,今年環保基金會預留150個廚餘回收桶供申請安裝。

搜尋「綠在區區」位置:

https://www.wastereduction.gov.hk/zh-hk/recycling-map?f%5B0%5D=category%3A100&f%5B1%5D=category%3A101

環保署已在公共屋邨裝設智能回收桶收集廚餘。(環保署圖片)

Q:「綠在區區」有無針對垃圾收費刺激措施?

A:「綠在區區」預計1月底推行垃圾回收換指定膠袋服務。

Q:廚餘垃圾是否可通過攪碎機處理,會否阻塞下水道?

A:可以。俗稱「化骨龍」的廚餘粉碎機在外國是經常用到的,這些廚餘攪碎機器一般可將廚餘攪至兩毫米以下,沖到下水道後不會造成堵塞問題,不過要根據指引使用,如大牛骨、蜆殼、蠔殼放進去可能會弄壞機器。被攪碎的廚餘通過下水道進入污水處理廠後,也可得到適當處理。

Q:涉及處理垃圾的公共處所需要用指定袋嗎?

A:食環署、漁護署、康文署等政府部門轄下的郊野公園、公共場所等地,若涉及處理垃圾,不需用綠色指定袋,而會使用各部門專用的咖啡色垃圾袋,屬政府豁免垃圾。

Q:使用指定袋亂拋垃圾可否避免罰?

A:不可以。市民若把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便是亂拋垃圾,不論有否使用指定膠袋,都會被罰款3000元,也不會因為不用指定袋再被雙重罰款1500元。兩項罪行的性質和執法地點不一樣,界線清晰,沒有模糊地方。

Q:訪港旅客需要使用指定垃圾袋嗎?

A:任何人去公用收集點扔垃圾要用指定袋,如果訪港旅客在酒店房間扔垃圾,該垃圾桶則不是一個公用收集點,所以不需要自己買指定袋,酒店清潔服務承辦商會將住客垃圾裝入指定垃圾袋後處理。政府還會在出入境口岸增加宣傳刊物,亦會建議酒店增設垃圾回收設施。

香港海南社團總會 2024-01-18 15:41